“兩部《條例》、兩辦《意見》、三年行動、八條硬措施”主題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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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責于心 履責于行——大佛寺礦下發干部安全履職檢查“行動指南”
“干部履職履什么?下井檢查查什么?《干部安全履職及干部安全檢查‘雙十條’規定》實施細則有了明確規定,這一‘行動指南’必將促進礦井安全管理更加精細、安全生產態勢更加穩固。”近日,大佛寺礦制定下發的《干部安全履職及干部安全檢查“雙十條”規定》實施細則在全礦引起強烈反響。

該礦按照彬長集團相關文件精神及工作要求,制定了《干部安全履職及干部安全檢查“雙十條”規定》實施細則,明確了安全履職考核、帶值班管理、網格化管理、崗位培訓管理、安全風險超前管控、警示教育工作、重點工作落實、信息上報等10條16個方面的干部安全履職規定;現場作業環境、各類不安全行為考核落實情況、各類隱患整改落實情況、災害治理工程及安全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規程措施落實情況、特殊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作業人員應知應會掌握情況等10條13個方面的干部安全檢查規定,切實增強各級干部思想政治覺悟,強化履職盡責能力,規范履職考核流程標準,充分發揮各級干部安全生產主觀能動性,壓實壓牢各級干部安全履職及安全檢查職責。
該礦要求全礦各級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嚴格履行本崗位安全生產職責,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監管,堅決做到“不安全不生產”。要求各部門、區隊要認真學習落實《干部安全履職及干部安全檢查雙十條規定》工作舉措,把建立健全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作為保障礦井安全生產的重要舉措,夯實現場安全管理基礎。要按照時間節點要求及時完成各項工作,收集、整理及報送各類內頁資料,采取文字、圖表、影音等多種形式落實,進一步加強安全管理水平,全力打造本質安全型礦井。(田文龍)
編輯:袁浩鈞


